因实质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被出具警示函

时间:2023-01-04 14:32:36 推荐 431

(记者昝秀丽)新疆证监局网站1月3日发布对于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一般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居来提·库尔班、曾玉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依照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治理方法》等有关规定,新疆证监局对上述当事人执行的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

经查,发现该机构执业过程中实质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项目在累计折旧计提、减值计提等方面实施充分的审计程序,未能识别公司发生的相关会计差错。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恐怕(包括公允价值会计恐怕)和相关披露》第二十四条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

此外,针对关联关系及其交易执行的审计程序不到位。未能实施恰当审计程序识别出公司与富蕴德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发生的关联交易。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第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新疆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治理方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五十五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治理方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治理方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六十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治理方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第八十三条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上述当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该所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内部治理,建立健全质量操纵制度,确保审计执业质量;相关注册会计师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勤勉尽责履行审计义务。

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