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中天能源被处200万元罚款

时间:2023-01-06 14:44:59 推荐 759

(记者昝秀丽)北京证监局网站1月5日更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证监局对中天能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对中天能源赋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经北京证监局查明,中天能源披露的2017年至2019年半年报、年报存在重大遗漏,构成证券法所述信息披露重大遗漏行为;中天能源虚增2019年、2020年利润,导致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构成证券法所述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行为。

邓天洲时为中天能源实际操纵人、时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裁、常务副总经理,黄博时为中天能源实际操纵人、时任公司总裁、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违背公司董事、高级治理人员的法定忠实勤勉义务,组织、策划、决策、实施中天能源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并持续向公司隐瞒、不告知相关事实。邓天洲、黄博作为中天能源实际操纵人,并且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操纵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情形。

邓天洲、黄博2019年8月辞去董事、高级治理人员职务后,仍持续对公司隐瞒、不告知二人在任职期间组织、策划、决策、实施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违背公司董事、高级治理人员的法定忠实勤勉义务,直截了当导致中天能源2019年半年报、2019年年报发生遗漏披露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施清荣作为中天能源时任董事长兼联席总经理、黄杰作为时任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孟志宏作为时任财务总监,主管公司的财务工作,负责预计负债、坏账准备计提等会计核算事项。施清荣、黄杰、孟志宏是中天能源《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违法行为直截了当负责的主管人员。

郜治宙、卢申林、程仕军作为时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海涛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中天能源《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焦祺森、林大湑作为时任董事,林源、周路作为时任监事,徐天啸、陈瑞年作为时任高级治理人员,签字确认中天能源《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敖宇、秦丽萍作为时任董事,甘懋旭作为时任监事,签字确认中天能源《2019年年度报告》。张涛、陈亦昕作为时任董事,沈宇健作为时任监事,签字确认中天能源《2020年年度报告》。郜治宙等16人均保证案涉相关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应当对相关定期报告虚假记载咨询题承担责任。郜治宙等16人是中天能源《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截了当责任人员。

最终,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中天能源赋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对邓天洲、黄博赋予警告,并合计分外面以360万元的罚款。

对施清荣、黄杰、孟志宏赋予警告,并分外面以150万元的罚款;对郜治宙、卢申林、程仕军、由海涛赋予警告,并分外面以100万元的罚款;对焦祺森、林大湑、敖宇、张涛、秦丽萍、陈亦昕、甘懋旭、林源、周路、沈宇健、徐天啸、陈瑞年赋予警告,并分外面以50万元的罚款。

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