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前夫投毒放弃赔偿要求重判
所谓投毒,算是指利用含有毒质的有机物或者无机物,对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据悉女子被前夫投毒放弃赔偿要求重判,具体事情是如何样的呢?被投毒报警需要什么证据呢?和腾阅网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女子被前夫投毒放弃赔偿要求重判
1月11日,山东女子控告前夫投毒案在费县人民法院开庭结束,此案将择期宣判。当事人刘畅(化名)介绍,前夫在法庭上供述了作案动机,希望法院从轻判决,但检察官建议从重处罚。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7月,山东费县女子刘畅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实名举报,称同为大夫的前夫高某森自2016年两人婚后开始,就使用大量激素药长期对她“投毒”。
2022年3月18日,费县公安局认为刘畅被伤害一案符合立案条件,并进行立案侦查。同日,费县公安局作出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刘畅躯体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同年4月,高某森被刑拘并被批准逮捕。2022年3月18日,高某森因涉嫌有意伤害被费县警方立案侦查,4月28日被当地检察院正式批捕。
1月11日上午,此案在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已被拘留的高某森经过视频形式出席本次庭审。下午3时许,当事人刘畅从法庭内走出,她称本次庭审结束,将择期宣判。
“很顺利。”刘畅表示,在庭审中,前夫高某森及其代理律师并未做无罪辩论,只是高某森多次表示希望法院从轻判决。但检察官当庭表示,鉴于其行为之恶劣,妨碍广泛,建议法院从重处罚。
刘畅称,高某森在法庭上还供述了他作案的动机——因为日子琐事,希望给刘畅一点教训。
“他讲会积极赔偿。”刘畅表示,她仍然拒绝一切民事赔偿,希望法院能够从重判罚。
被投毒报警需要什么证据
能够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基本上证据,如物证,被害人陈述,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等。投毒罪,是有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只需要向公安机关证明存在犯罪事实即可,之后由公安机关立案进行侦查。控方应具有指控被告人犯有某种罪行,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的最低证据标准,也算是讲,至少应当向法庭提供足以认定其犯罪事实成立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能够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基本上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通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照。
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能够作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不管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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