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称有意推倒摩托车的老人已去世
有意损坏他人财物罪,即有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有意实施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据悉车主称有意推倒摩托车的老人已去世,具体事情是如何样的呢?有意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是什么?和腾阅网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车主称有意推倒摩托车的老人已去世
2022年6月,上海陈先生的摩托车被一位老人有意推倒,损失16000多元。
事后,老人态度强硬拒不赔偿,监护人避而不见,陈先生坚决维权引发关注。2
023年1月28日,陈先生在社交平台发布消息,称与社区民警沟通得知,老人已于24日去世。
他表示:会坚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和要求民事赔偿。
有意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
有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最高检、公安部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有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有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有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非常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腾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