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债券发行治理新规施行 改一事一批为年度打算治理
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记者王希)记者6日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为健全中央企业债券发行治理体系,提高债券发行审批效率,有效防范债券违约风险,国资委近日印发了一项新的治理方法。新规定改变了过去一事一批的方式,明确对中央企业债券发行实行年度打算治理。
此次印发的《中央企业债券发行治理方法》着力健全债券发行治理工作体系,明确治理责任:国资委审核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年度债券发行打算、推动中央企业强化债券风险防控,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落实治理主体责任、健全债券发行治理制度、负责子公司债券发行及全流程治理。
方法将治理范围扩充为企业在各类债券市场发行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等,实现对各类债券品种的全覆盖,并且明确了全流程管控要求。
依照方法,中央企业债券发行实行年度打算治理——结合年度预算治理,国资委一次性审批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年度债券发行打算,确定债券发行额度,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据此自行决策具体发行事宜。央企子企业的发债事项,均由集团公司负责审批和治理。
方法严格限定发债主体,要求中央企业建立债券发行主体认定机制,确定能够发行债券的子企业标准或名单,并要求中央企业合理确定债券品种和债券期限,逐步提高中长期债券发行占比。
此外,方法提出,中央企业应当积极利用债券品种创新等资本市场重大改革举措,经过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碳中和碳达峰债券、乡村振兴债券等创新品种,有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据了解,方法对各环节的风险防范工作提出了系统要求,包括重点风险企业管控、永续债管控、境外债券融资治理、债券在线监测、违规责任追究等方面。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