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启动
(记者 傅苏颖)5月22日,2023年全国(暨京津冀)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在北京拉开帷幕,本次宣传周以“安全用妆,共治共享”为主题,启动仪式由京津冀三地药品监督治理局以及西城区人民政府共同承办。活动全面总结并展现了京津冀三地化妆品协同监管、推动产业高质量进展工作成果,中国香化协会向全行业发布化妆品绿色包装倡议书,各行业代表发布“安全用妆,共治共享有我”宣言。
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平表示,国家药监局高度重视化妆品领域的社会共治,实现社会共治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行业自律,加强监管创新和科普宣传。他对化妆品监管工作提出要求:一是以法治为引领,打牢监管根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治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落实“最严谨的标准”要求,理顺和完善标准治理体系,逐步完成技术规范向国家标准转化。二是以能力建设为基石,提升管理效能。加快推进化妆品技术支撑体系和能力建设,持续优化化妆品注册备案治理制度机制,完善化妆品风险监测体系,进一步拓宽风险监测覆盖面,全面提升风险识别、推断和操纵能力。三是以共享共治为依托,促进产业进展。推动构建政府监管主导、企业负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媒体监督和社会协同的社会共治格局,促进企业强化技术研究,坚持绿色、和谐、持续的进展理念,从“创造”向“质造”转变,推进产业高质量进展。四是以人民为中心,严守安全底线。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引导行业知法、尊法、守法,把好行业准入关,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重拳整治市场秩序,整体提升化妆品格业质量治理水平。
北京市药监局二级巡视员张殿祥表示:“近年来,我们持续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以此为契机,普及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3月1日施行的《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治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企业化妆品质量安全治理行为。在今年的宣传周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化妆品法律法规的宣贯,还将加强对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知识的宣传,增强消费者辨别选购化妆品、医美产品的科学素质,为‘漂亮经济’注入活力的并且,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构筑公众放心、安全用妆的市场环境。”
据悉,京津冀三地的宣传周也同步启动。宣传周期间,三地还将分别举办实验室公众开放日,公众代表现场观摩化妆品检验检测过程;举办化妆品科普进校园;化妆品生产企业开放日以及网络知识答题活动。三地市区县市场局将结合本区特色开展化妆品科普大说堂等各类安全科普活动。
北京市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盛东生表示:“当前,一些不法商家打着‘化妆品’的旗号违规为消费者开展医美活动,实际上化妆品是不能皮下注射的。”
中国证券报记者查询2021年起施行的《化妆品监督治理条例》发现,其中明确化妆品使用办法为“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办法”,这与目前个别不法分子宣称的注射有着本质区别。
盛东生表示,“皮下注射是指用针头等将无菌注射物注入人体,这一用法对注射物的无菌要求极高,无菌程度的要求是目前生产要求中级别最高的,化妆品尽管也对无菌程度有一定的要求,然而远没有达到可以直截了当注射入人体的要求。而且,皮下注射的物质要求与皮肤、血管、肌肉可以融合吸收并发挥作用,一般化妆品没有通过临床实验验证,显然也达不到皮下注射的要求,不能起到相应疗效,反而会破坏皮肤、肌肉组织,甚至一些盲目注射即便是通过后期医疗介入,也会给消费者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牙膏治理方面,《牙膏监督治理方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药监部门将对牙膏实施监督治理。该方法出台前,个别产品功效宣称较为随意,浮现宣称“消炎镇痛、止血”“促进幼儿长牙”“修补牙洞”“闭合牙缝”“稳固牙齿松动”“让牙齿再生”“治疗幽门螺旋杆菌”的事情,部分宣称与药品、医疗器械的界限含糊,误导了消费者。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北京市药监局了解到,方法要求牙膏备案人应当依据规定备案牙膏产品的功效宣称,并在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同意社会监督。
此外,《儿童化妆品监督治理规定》是我国首部特意针对儿童化妆品监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条款突出儿童化妆品的特殊性,进一步规范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治理,保障儿童使用化妆品安全。文件明确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品监督治理局规定的标志“小金盾”,标志整体采用金色、盾牌造型。在我国,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12岁(含)以下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小金盾”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淆产品的区别性标志,非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那个标志。有了“小金盾”,消费者们就能在琳琅满目的各类商品中很容易识别出儿童化妆品。
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