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和《氯巴占临时进口工作方案》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6月29日消息,为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政策,满足人民群众特定临床急需用药需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治理局制定了《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和《氯巴占临时进口工作方案》(以下分不简称《方案》和《氯巴占方案》)。
《方案》规定了适用药品范围、申请工作流程、药品使用治理以及相关方权责等内容,并且,明确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参照本工作方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相应工作程序及要求,属于总体指导性文件,为将来解决类似事情提供了遵循依据。
《氯巴占方案》依照《方案》的有关规定,在前期摸清临床用药需求量和医疗机构资质的基础上,明确了氯巴占临时进口的申请工作流程、药品使用治理、处方医师的资质条件和治理要求、相关方权责等内容,作为临时进口药品使用治理的个体方案。
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