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可接着提早下达部分新增地点政府债务限额
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申铖)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0月24日表决经过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于授权国务院提早下达部分新增地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这有利于加快地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保障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
依照决定,授权国务院在授权期限内,在当年新增地点政府债务限额(包括普通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早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点政府债务限额。授权期限为决定公布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经过了对于授权国务院提早下达部分新增地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授权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目前上述授权已到期。
日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受国务院托付,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作了对于提请审议授权提早下达部分新增地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讲明。他介绍,经国务院批准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财政部分别向各地提早下达了2019年至2023年新增债务限额合计11.01万亿元,每年上半年各地都基本完成了提早下达新增债务限额发行工作。总体来讲,充分发挥了提早下达制度对扩大政府投资、完善预算治理的积极作用。
24日表决经过的决定指出,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依照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需要,国务院在每年第四季度确定并提早下达下一年度部分新增地点政府债务限额的具体额度。提早下达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事情,及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