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治理总局发布《养老保险公司监督治理暂行方法》
(记者 陈露)据国家金融监督治理总局网站12月15日消息,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养老保险公司监督治理暂行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弥补了养老保险公司缺乏特意监管规定的制度短板。《方法》的发布,有利于增强养老保险公司监管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推动养老保险机构聚焦主业,更好参与和服务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据悉,《方法》分为总则、机构治理、公司管理、经营规则、监督治理、附则等六章。总则强调了养老保险公司聚焦养老金融主业的进展定位和总体要求。在机构治理方面,要紧规定了养老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业务范围、资本分级治理等要求。在公司管理方面,明确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强化关联交易和投资集中度等要求。在经营规则方面,强调养老保险公司要公平对待不同类型业务,加强风险隔离,并对保险业务、养老基金治理业务分别作了规定。在风险治理方面,对风险操纵、风险处置、内外部审计等提出具体要求。在监督治理方面,明确了信息披露、重大风险报告和投资集中度报告等要求,并对行政强制措施和处罚作了原则性规定。附则明确了养老金治理公司参照适用《方法》。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将以《方法》发布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公司监管,着力推动专业养老金融机构持续健康进展,不断优化商业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努力做好养老金融这篇大文章。
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