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治理方法(试行)》

时间:2024-05-05 13:49:28 推荐 469

新华社记者施雨岑

为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精细化治理,提高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教育部近期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治理方法(试行)》,对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治理的责任体系、工作原则、治理要求等作出相关规定。

据介绍,实验室安全分级是指依照实验室中存在的惊险源及其存量进行风险评价,判定本实验室安全等级。实验室安全等级可分为Ⅰ、Ⅱ、Ⅲ、Ⅳ级(或红、橙、黄、蓝级),分别对应重大风险、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级的实验室。实验室安全分类是指依据实验室中存在的要紧惊险源类别判定实验室安全类别。同一间实验室涉及惊险源种类较多的,可依据等级最高的惊险源来判定其类别。依照高校教学与科研的特点,高校实验室可划分为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机电类、其他类等类别。

方法明确,实验室的用途如研究内容、惊险源类型与数量等因素发生变化时,实验室应马上重新进行惊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重新判定实验室安全类别及级别。新建、改扩建实验室时,惊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应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应与项目同步完成。

并且,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安全治理员和实验人员等应依照所在实验室类别和安全等级,同意相应等级的安全培训并开展相应的应急演练。在实验室开展的科研项目、学生课题,或其他实验活动应进行相应等级的安全风险评估。

来源:中国科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