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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药监局:这一药品暂停进口、销售和使用

    2024-07-19 13:25:22
    推荐 394

    总台央视记者余静英

    国家药监局7月18日发布公告,公告称:按照2024年度药品境外检查打算,国家药监局拟组织对韩国DAEWOONGBIOINC.注射用头孢地嗪钠(英文名:CefodizimeSodiumforInjection;注册证号:国药准字HJ20160445、国药准字HJ20160446;生产地址:244,Galmachi-ro,Jungwon-gu,Seongnam-si,Gyeonggi-do,Korea)开展境外生产现场动态检查。

    近期,该企业书面表示不能按照要求同意现场动态检查,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治理规定》,药品检查机构对该项检查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第九十九条、《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治理规定》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决定,自即日起,暂停进口、销售和使用DAEWOONGBIOINC.注射用头孢地嗪钠。各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治理部门暂停发放该产品的进口通关单。

    来源:中国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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