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提限额上浮25% 困难企业个人可申请缓缴
(记者 杨烨)6月6日,杭州发布对于实施住房公积金时期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
通知称,缴存人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上浮25%。具体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500元/月,桐庐县为1050元/月,淳安县为750元/月,建德市为600元/月。
此外,上述通知还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妨碍的企业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事项进行了特殊规定。
通知显示,确有困难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经过并提交决议书,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时刻连续计算,别受缓缴妨碍。
受新冠肺炎疫情妨碍的缴存人,别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别作逾期处理,别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