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时间:2024-12-03 10:47:30 推荐 739

我国是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农业大国,农民是国家的主体,农村是否合理有序发展体现着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能力。随着村民自治的不断发展,农村的村民自治组织不断壮大,村民民主意识觉醒,自我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选出满意的人进行村务工作,同时其他社会型组织也逐渐参与到乡村发展中。

实施乡村振兴,村民的精神文明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的需要越来越多,基层党组织要正确认识其他组织的优势,鼓励社会组织合理有序参与到公共事务管理中,拓宽村党组织覆盖面;引导进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加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为其他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促进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强化乡村振兴统筹协调,要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的领导。在乡村社会中,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是占主体的部分。村级党组织在关于农村的决策和管理中起着方向性的引导作用,村委会主要负责一些具体性事务。村级党组织要认清角色定位,领导村委会更好地发挥自治权,不在处理村务中缺位、越位,该做的事没做到,或者是做了村委会要做的事,在某些事情上争权夺利。解决村两委矛盾的关键是要从村民的整体利益出发,真正维护村民,得到村民的认可和支持,只有正确认识与村委会的关系,才能更加紧密配合,形成乡村发展的合力。

强化乡村振兴统筹协调,要激发村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村民是乡村事务中的主体,但一些村党组织忽视群众路线,使得对农村的建设和发展出现阻碍。乡村振兴背景下,村级党组织是否正确把握村民的主体地位,认真进行群众工作,是党组织存亡的关键。村民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主体,是不容忽视的关键要素,村级党组织要充分尊重村民爱护村民,在重大村务的决策中充分征求村民的意见,在进行实际调查的基础上满足村民的合理要求和愿望;通过村务党务公开透明、落实村民的民主监督权利等方式,提升村民积极性,鼓励参与乡村振兴实际行动。

强化乡村振兴统筹协调,要焕发社会组织乡村振兴活力。乡村社会中多元主体的出现,对村党组织的行为和领导地位都有不同程度的冲击,村级党组织对其他组织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可能出现不平衡状态。因此,基层党组织要保持党组织的领导力,加强对其他组织进行党的政策指导,加强与其他组织的沟通和协调,在对乡村的发展和建设中平衡村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关系,找到协同的办法并制定相关规定,使村党组织和其他组织都有制度和条例可以遵循,激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活力,进行合理的带领,有序的参与,共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罗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