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纵深推进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
2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青岛召开2025年全国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现场推进会暨执法稽查工作座谈会,介绍服务型执法推进情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白清元介绍,服务型执法是一种执法与服务融合的行政执法方式,基础是执法,核心是服务,手段是综合运用教育、指导和惩戒等多种措施,目标是促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为推进服务型执法,2024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先后印发了《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和第一批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
各地积极探索服务型执法实践路径,广泛开展试点试验。山东青岛构建了“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执法模式;上海、江苏、浙江、安徽联合出台了《长三角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轻罚免罚规定》,推进执法标准跨区域统一;北京制定了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指导规范,建立了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
白清元说,推进服务型执法是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的现实需要,是促进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的实践要求,是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举措,是厚植监管为民理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应有之义。总局正在申请成立服务型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专项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司局的职责任务,统筹推进服务型执法工作。强调服务型执法,不是不分条件一味地“只服务、不执法”,对那些明知故犯、挑战道德底线、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经济日报记者孙庆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