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保险公司投资治理能力信息披露自律治理准则(试行)》

时间:2022-06-09 13:55:12 推荐 4349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韩宋辉)在银保监会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制定了《保险公司投资治理能力信息披露自律治理准则(试行)》,并于今日正式发布。该自律准则对保险公司投资治理能力信息披露中自律治理的工作机制、自评估、披露内容及要求、从业人员治理和自律措施等进行了规范。

一是自律治理工作机制方面,明确协会是保险公司投资治理能力信息披露自律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在公平公正开展自律治理工作的并且,加强与会员单位之间的日常沟通交流,做好服务工作。

二是投资治理能力自评估方面,压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强调自评估是信息披露的前提和基础,要坚持审慎客观、实事求是。

三是投资治理能力信息披露方面,明确了基本要求、披露内容及披露类型等方面内容,要求保险公司披露信息应以客观事实或以事实为基础的客观推断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事情。

四是从业人员治理方面,明确从业人员范围,强调从业人员应坚持诚实信用原则,保证信息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五是自律措施方面,协会负责对保险公司投资治理能力信息披露(含首次披露、年度披露、重大事项披露)报告实施自律查验,发现存在披露别及时、内容别准确、材料别完整等事情时,履行相关程序,采取自律措施,并报告中国银保监会。

据了解,协会将建立并完善培训辅导、材料接收、查验核实、信息反馈、自律调查、自律惩戒等工作流程机制,建立权责清楚、规范透明的自律措施决策和实施机制,确保自律措施实施及自律治理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下一步,协会将接着加强会员服务和行业自律工作,推动保险公司别断提升投资治理能力建设水平,加强保险公司投资治理能力自律治理;经过教育培训、调研座谈、日常交流等多种方式,引导保险公司扎实妥帖推进投资治理能力自评估和信息披露工作,强化“成熟一项、披露一项”和“一次经过”意识。

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