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效能持续提升——创新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时间:2025-10-06 14:16:13 推荐 593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委托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等5个省(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部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此前,为更好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制度,提升审查效能,市场监管总局自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选取上述5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作为试点,审查范围辐射全国重点经济区域,探索更高效的监管路径。

  “总的来看,3年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了委托审查制度的预期目的。”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司长徐乐夫介绍,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是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企业间通过合并、股权控制、合同控制等方式形成控制关系的事前审查制度,旨在预防市场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3年来,共委托地方审查案件1288件,占同期总局收到申报数量的54%,案件交易总金额超过3万亿元。今年以来,平均受理和审结时间分别为14.7天、17.9天,整体审查时间仅为32.6天,审查效率在全球主要司法辖区中处于前列。试点地区的高效能带动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的整体效能提升,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支持企业依法合规投资并购。

  审查效能提升同样离不开智慧监管模式的创新突破。已建成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全链条业务系统,实现经营者集中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在便利企业申报、提高审查效率、有力有效服务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副司长于佳木介绍,企业在申报阶段,可在系统内了解反垄断法律法规,更有针对性地准备材料;在线申报后,系统自动将案件分配至相关处室,企业可实时了解审查进展;审查决定作出后,系统以短信形式通知到企业,使企业第一时间了解审查决定。同时,为更好服务企业合规发展,系统上线经营者集中无条件批准案件列表、简易案件公示表查询功能,可供企业查询的信息覆盖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无条件批准案件公示列表信息6000余条、业务系统上线以来简易案件公示信息1800余条。

  3年来,市场监管总局严格依法审查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对10起经营者集中附条件批准,对15起经营者集中案件提出竞争关注,有力维护了半导体、港口航运、农业、航空、医药等领域公平竞争,有效预防国计民生领域垄断行为的发生。依法查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对38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公开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对37起附条件案件审查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严格监督。

  “在完善监管规定,统一审查尺度方面,我们修订《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大幅提高申报标准,显著降低企业并购交易成本,部分中小并购不再需要申报,这个比例大概在15%至20%。目前,还在制定《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经营者集中申报规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手册》等规则,进一步强化审查工作统一性和规范化。”徐乐夫说,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完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制度,努力提升审查质效,以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精准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为深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保驾护航。(记者 李思雨)

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