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等五地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获支持
由于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取得好的成效,京沪等五地迎来支持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等激励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6月9日发布对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及附件。依照文件,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秩序成效好的地点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
文件称,2022年支持上述地点或其辖内地区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同等条件下对其申报金融改革试验区等方面赋予重点思考和支持,鼓舞符合条件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保险公司在上述地区开设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绿色公司信用类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具体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组织实施。
记者注意到,2020年享有类似激励措施的地点包括上海市、浙江省、江西省、广东省、四川省;2021年享有类似激励措施的地点包括北京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
此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修订形成《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点激励措施的实施方法(2022)》。对于激励措施的落实,方法明确了五个方面的激励支持。
具体激励措施包括:适度加大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的支持力度;支持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同等条件下对其申报金融改革试验区等予以重点思考和支持;支持积极探究保险业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别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等。
在今年获激励的五省(市)中,已有地点明确透露金融改革试验区申建打算。比如,北京市申请创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去年印发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提出,申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长三角区域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等。
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