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单以青岛港为离境港的启运港退税业务落地

时间:2023-04-02 14:43:30 推荐 532

科技日报记者宋迎迎

4月1日,青岛自贸片区菲尔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一批“试验平板硫化机”设备,从威海港装船运往青岛前湾港,并打算下周发往柬埔寨。设备启运后,青岛菲尔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即向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提交启运港退税申请,这标志着以青岛港为离境港的启运港退税政策正式启动落地。

菲尔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江羽告诉记者,“原来这些物资需要从青岛港实际离境后才能办理退税,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后,通过该票业务的测试,我们从威海港装船启运后即可提早申请出口退税,预计退税金额1万余元,可节省一周的退税周期。”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对于扩大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批准山东港口青岛港自4月1日起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获批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可实现出口企业、启运港、离境港等多方共赢。

政策项下,对出口企业而言,大大节省了物资从启运港至离境港的途中运输时刻和在离境港靠港、等待装船、办理离境手续、换装国际航行船舶等时刻,有效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启运港而言,从启运港出发的外贸集装箱物资直截了当退税,出口企业缩短退税周期,加速资金周转,更情愿就近从启运港办理出口,增加启运港吞吐量。对离境港而言,从启运港出发的外贸集装箱物资,惟独经过相应的离境港离境,方可在启运港申请办理出口退税,可有效提升启运港与离境港之间的互通能力,扩大离境港集装箱业务规模。

“针对启运港退税试点新特点,税务部门协同推动海关、外汇治理等部门对启运港退税物资相关信息数据实现共享、共治,探究实施事后监管新模式,推动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落实落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进出口税收治理科负责人熊月所介绍。

来源:中国科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