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住9人被举报,究竟是如何一回事?
近日,家住九龙花园社区的居民拨打12345热线反映,他家楼上的租户每晚10点后发出吵闹声音妨碍全家休息,自己曾多次上门和对方协商,但效果甚微,希望属地可以帮助解决这一咨询题。接到群众反映后,双井街道办事处平安办的工作人员马上到现场查看。这套180平方米的房里摆着多张上下铺,一共住了25个人。街道平安办工作人员反复嘱咐承租人,日常要治理好职员,尤其是每晚下班后。并且,平安办和社区形成联动机制,关于小区浮现的群租现象,及时核查催促整改。20㎡住9人被举报究竟是如何一回事,尾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近日,家住九龙花园社区的居民拨打12345热线反映,他家楼上的租户每晚10点后发出吵闹声音妨碍全家休息,自己曾多次上门和对方协商,但效果甚微,希望属地可以帮助解决这一咨询题。
接到群众反映后,双井街道办事处平安办的工作人员马上到现场查看。这套180平方米的房里摆着多张上下铺,一共住了25个人。
房间里满是床铺。
依照《对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咨询题的通知》,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的规定,该房为群租房。工作人员联系到了承租人,他是附近一家餐馆的老总,租房用于职员居住,由于职员的下班时刻多为晚上10点以后,回到出租屋后洗漱、走动的声音会持续到凌晨,所以妨碍到了楼下的居民。
“我们约谈了房东和承租人,责令限期整改。几天后我们再去现场复查,发现该户差不多自行整改完毕,每间居室里摆放了两张单人床,符合出租房屋的相关规定。”街道平安办工作人员反复嘱咐承租人,日常要治理好职员,尤其是每晚下班后。并且,平安办和社区形成联动机制,关于小区浮现的群租现象,及时核查催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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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十人经过中介公司海南全款购房,资金未进监管账户遭挪用,谁之责?
花55万元经过中介全款购买养老房,结果钱被中介公司挪用了,他既拿不回钱,也拿不到房。和他一样的购房者还有一些,依照微信群统计,已有16人付全款后拿不到屋子,涉案金额至少650余万元。
事发后,购房业主发现,中介公司在恒大御海天下售楼部与他们签订的《订购协议》抬头是开辟商的,但购房款并没有进入开辟商的资金监管账户。业主质疑,开辟商经过与中介公司合作,违规售房。
还有业主发现,临高县房产中心2021年11月曾发布对于海南房估师科技有限公司的风险预警,但在业主转发后却删除了。此时至少十余名购房者“钱房两空”,他们认为有关部门的监管存在失责。
为父购“更名房”——
多方核实无误经过中介公司花55万元购买“更名房”
杨先生常年在海南工作,思考到父亲年事已高,便决定将老人接至海南,方便照顾。2022年6月,他经过网络联系到海南南海易居科技有限公司,对方的工作人员向他介绍了位于临高县长青大道附近的恒大御海天下小区屋子。
杨先生讲,对方称恒大御海天下小区差不多售罄,建议他购买差不多被认购的更名房。为核实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讲法的真伪,他专程前往恒大御海天下小区售楼部,售楼部工作人员确认中介公司给他推举的屋子无抵押、无贷款、无经济纠纷,“当时,临高县住建局官网有屋子未网签的记录,五证齐全。”后续,中介工作人员还带他去看屋子,并实地测量了房屋尺寸。
6月20日,杨先生与海南南海易居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认购协议书》显示,建筑面积93.23平方米,总价55万元;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备注“双方约定4个月内办理完更名手续”。记者注意到,该协议为恒大御海天下售楼部的认购协议书,但协议书惟独海南南海易居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无恒大销售公司的盖章。
依照收款收据显示,6月20日至25日,杨先生先后3笔向海南南海易居科技有限公司转账55万元。杨先生讲,付款时,他发现付款是给中介公司,而非给认购屋子的业主或恒大地产方,遂提出异议,“中介工作人员讲,该套屋子是恒大内部高管认购的,他不宜直截了当收款,所以由中介代收。”
迟难入住——
约定4个月办理“更名手续”
结果发现钱款被中介公司挪用
杨先生本以为能如期让父亲入住,没想到更名手续却一拖再拖,钱款始终没有转入认购业主或开辟商的账户。
杨先生讲,付清全款后,他始终没有等到办理更名手续的消息。10月至11月底,他多次前往恒大御海天下售楼部催办,但始终没有结果。11月底,他再次前往售楼部,中介公司一名负责人答应,12月6日前将钱款转入原业主账户,办理更名,确保杨先生父亲在12月13日前入住。但直到12月13日,他也没有收到办理更名手续的通知。
12月14日,杨先生再次来到恒大御海天下售楼部,并在沟通无果的事情下选择报警。临高县公安局马袅边防派出所民警了解事情后,现场协调,中介公司再次出具《购房保证协议》,答应12月23日交房,但到期后还是没有结果。
2023年1月11日,杨先生向临高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但警方始终称这属于经济纠纷,没有立案。
购房者名单统计——
截至2月7日16人付全款后拿不到屋子
涉案金额650余万元
2月7日中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杨先生。他讲,事发后,他联系到十余名有同样遭遇的人,他们来自陕西、北京、河北、内蒙、四川、重庆、江苏、河南等省份,最早可追溯至2021年4月,其中不少基本上给老人买的养老房,但警方都没有立案,“我们的钱被挪用,此时即拿不到钱,也拿不到屋子,什么原因警方不愿介入调查?”
依照他提供的《购房者人员名单》显示,截至2月7日,已有16人进行了登记,总计金额650余万元,涉及海南房估师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南海易居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中介公司。记者注意到,登记人员提供的信息中心,房产类型有更名房、代理房两种;中介公司经办人信息显示,有经办人在两家公司都有任职记忆。
天眼查显示,海南房估师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南海易居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高管存在交叉任职事情。
依照微信群内消息显示,多位购房者说述了自己购买恒大御海天下小区屋子的记忆,他们都交了全款,但都没拿到屋子,找开辟商被告知与他们没关系。有人称自己还遭遇了“一房二卖”,还有人称自己购买了商铺无果……一名来自陕西的购房者讲,大伙儿都面临“钱房两空”的局面。
“代理房”购房者——
两年无法收房
联系警方报案被告知系经济纠纷
2月7日,依照《购房者人员名单》中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到四川的购房者王某,他讲,2021年4月,他收到了有人发短信,称海南恒大的屋子打折出售,“我很感兴趣,便派助理去看看,结果被告知其余房型售罄,只能买一套65万元的屋子。”4月26日,王某结清了65万元房款,但直到2022年底,他都没有收到屋子。和他联系的工作人员频繁更换,直至后来失联。
2023年1月3日,王某前往恒大御海天下售楼部收房,“开辟商讲,海南房估师科技有限公司和他们没关系。他很纳闷,《认购协议书》是恒大御海天下楼盘的,屋子也是在售楼部买的,我以为卖我屋子的是恒大集团的子公司,结果难道是中介公司。”意识到有咨询题后,他向临高县公安局马袅边防派出所报案,但警方称这属于经济纠纷,不属于诈骗。
王某讲,事发后,他经过打听才了解清晰。海南房估师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南海易居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代理房”是中介公司以团购价购买后,再以市场价售卖给购房者,从中赚取差价,“我买的算是代理房,中介公司拿房价为47万余元,但仅支付了房款的80%,即34万元左右,然后全款以65万元全款卖给了我。”销售的“更名房”是,中介公司和开辟商签订包售协议,售卖房产,最后依照销售进行分成。
无奈——
为减少损失部分购房者选择垫资收房
王某讲,事发后,他遇到了多名有类似记忆的购房者,他们先后向临高县多个部门进行投诉,但始终难以解决,最终选择了垫资收房,“我先行垫付了近15万元,有关部门答应把屋子过到我名下。”
1月20日,临高县信访局出具《对于协调恒大御海天下9名购房者信访事项的函》显示,投诉客户均经过海南房估师科技有限公司或海南南海易居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海南金萃房地产开辟有限公司开辟的恒大御海天下项目房屋,并向两家公司交纳了房款。但由于两家公司私自挪用客户款项,导致无法与你司办理认购及收楼手续,已涉嫌诈骗……目前,已与9户客户达成共识,客户将涉案的9套房屋剩余尾款及违约会补齐,并由原买受人出具房屋答应和申请后,请贵司配合将以下9套房源恢复认购至受骗客户名下。
对此,杨先生无法同意,他讲,王某等购房者选择垫付近15万元收房,在于这些购房者购买的是“代理房”,选择垫资收房虽属无奈,但也思考了中介公司差不多按成本价支付80%的房款,垫资收房能够减少损失;但购买“更名房”的业主,中介公司根本没有支付房款,“我们要垫资收房,岂不等于重新买了一套?”
发展——
《诈骗违法违规行为的风险预警通报》:
开辟商称仅与南海易居公司有过6个月营销服务合作
依照公开信息显示,2023年1月19日,临高县住房保障与房产服务中心(简称临高县房产中心)《对于海南房估师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南海易居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诈骗违法违规行为的风险预警通报》显示,经查核,恒大御海天下项目开辟商海南金萃房地产开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萃公司”)销售负责人声称,金萃公司未与房估师公司签订任何商品房分销协议,金萃公司与南海易居公司有签订恒大御海天下《营销服务合作协议》,时咨询从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止,共6个月。要紧内容为南海易居公司在别处帮找客户到销售中心,由恒大御海天下开辟商销售顾咨询对接看房后签订合同,认购款转入恒大等。
经查,房估师公司经营实际操纵人罗某婷,在带客到恒大御海天下项目看房时,诱导客户与其公司签订《认购协议书》,收取购房款(认购款),部分为约定全款,转账入两个私人账号等。然而,在双方约定交房、办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时刻内,房估师公司违约,客户登门要求交房或退款,罗某婷及其职员与客户协商后,重签《交房答应》,内容有换为另一套房源或另一个项目房源,并答应赠送实木家具、空调、洗衣机等礼品,有的退回部分认购款等等。截至2023年1月18日,统计发现涉案数9宗,以上《认购协议》恒大金萃公司均末认可,当事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待查处。
南海易居公司经营实际操纵人罗某婷,联系电话和房估师公司罗某婷一致,采取同样方式带客户到恒大御海天下看房签订《认购协议书》,在双方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交房咨询题上,南海易居公司违约。裁至2023年1月18日,统计发现涉案2宗,当事人差不多向警方报案,待查处。
回应——
临高县警方:还在调查,应该会立案
临高县信访局:2月8日协调会的结果不是很理想
依照购房者提供的联系方式,2月7日下午,记者以购房者家属身份联系临高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王某,他讲,该案目前还在进一步调查,暂时没有立案,“后续应该会立案,但可能晚一些。”
随后,记者联系到临高县信访局,工作人员讲,这件事目前还在调查取证时期,他们差不多协调解决了部分业主的咨询题。目前,业主大约有27个,但他们联系开辟商核实,可能还不止,“我们准备明天召开内部会议,该涉事的两家公司做思想工作。”
2月8日,记者再次联系临高县信访局,工作人员讲,目前应该不止27个人遭遇购房款被挪用的咨询题,8日的协调会结果不是很理想,“听讲警方已准备立案。”
质疑——
多位购房者:《认购协议》是恒大御海天下的,交易地方在开辟商售楼部
临高县房产中心2021年11月曾发布风险预警结果删除了
另外,多位购房者表示,他们于2021年至2022年先后购房,海南房估师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南海易居科技有限公司的中介人员均在售楼部内办公,签订《认购协议》是在售楼部,协议写的是“恒大御海天下”。大伙儿不解道,在两年的时刻里,开辟商如何可能发现不了中介公司违规销售、违规收款的行为?一位购房者讲,“购房时,他还反复和开辟商的工作人员确认,对方讲没咨询题。这是开辟商默许了违规。”
另外,还有业主提供了临高县住房保障与房产服务中心于2021年11月发布的《对于海南房估师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销售商品住房存在风险预警》的通知链接,但此时已显示“内容被发布者删除”。该业主讲,当时有业主发现风险预警后,进行了转发,不大会儿就被官方删除了,“我们以为搞错了,结果爆了雷。”
面对种种咨询题,多名购房者表示不解,居民购房是重要的民生咨询题,不论开辟商与中介公司是否合作、怎么合作,按理讲他们都应走商品房交易程序或二手房交易程序。只要走正规的程序,钱款就应该进入资金监管账户,售卖流程就应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之中,但什么原因本次事件里,大伙儿均为全款购房,开辟商、有关部门均未发现咨询题,也未向购房者进行提醒,直到东窗事发才称系“中介公司违规”,导致购房者损失?
追咨询——
记者多方联系,但均未获得回复
2月8日下午,依照天眼查的联系方式,记者多次尝试联系海南金萃房地产开辟有限公司,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记者联系海南房估师科技有限公司,接电话者称自己是曾经的职员,已离职,无公司联系方式。
记者联系到海南南海易居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讲,他有些忙,稍后回复。截至发稿,无回复。
开辟商与中介公司合作售房,但购房款未进入资金监管账户一事,开辟商是否涉嫌违规售房?什么原因临高县住建部门在2021年11月发布风险预警后又删除公开信息?发布风险预警后有无采取相应举措?
记者联系到临高县住房保障与房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称,他请示领导后,领导表示媒体采访需要先联系临高县委宣传部,由宣传部门协调回复。
记者联系到中共临高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讲,媒体采访可将相关咨询题发至邮箱,他们向领导汇报后,会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回复。截至发稿,无回复。
律师——
开辟商未按预售相关要求正常售房,加大购房者交易风险,涉嫌违规售房
中介公司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涉嫌诈骗
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耀华律师讲,依照《都市房地产治理法》等法律规定,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普通程序是,购房者和开辟商签订预售合同,开辟商将预售合同向房产治理部门备案,购房款支付到资金监管账户进行监管。资金监管的目的是保障购房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不被挪用,最大程度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事件中,中介公司在售楼处销售,使得部分购房者误认为中介公司算是开辟商的相关企业,结果中介公司收取钱款后未办理后续的合同变更和支付给资金监管账户。这种销售模式中,开辟商未按照预售相关要求正常售房,中介公司迟延履行协议甚至一房二卖,加大了购房者的交易风险,涉嫌违规售房。
购房者该怎么维权呢?如有证据显示中介公司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方式欺骗购房者、意图非法占有钱款的事情,涉嫌诈骗,购房者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中介公司的法律责任;购房者还能够经过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方式向合同签订方主张违约责任。
购房者怎么避免被“坑”?李耀华律师讲,购买房屋对家庭而言属于大额消费,建议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要核实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具有预售条件,查询房屋现状,在签订合并且应注意销售者和开辟商是否一致,钱款支付方式,是否进行资金监管等,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尽可能减少法律风险。
行政部门删除风险预警公告若无正当依据
属于监管失责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讲,本次事件中,假如该中介公司在收取购房款后,企业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那么购买房屋的业主、中介企业之间属于民事纠纷,依照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业主有权要求返还已付款同时支付违约金。
对于中介公司是否涉嫌犯罪?赵良善讲,假如中介公司相关操纵人起初算是以非法占有钱财为目的,虚假宣传,造势骗取购房者信任,从而占有他人资金,隐瞒相关事实真相,数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就涉嫌诈骗罪,可依照《刑法》第266条规定,追究中介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另外,中介公司谎称可以获取房源同时提供房屋,但收取全款后将款项挪作他用,并未完成实际购房答应的,不仅属于违约,主观上也具备欺骗性质,符合诈骗相关犯罪的构成。
对于是否涉嫌违规售房。赵良善指出,不管开辟商与中介公司何种合作关系,中介公司在开辟商售楼部用开辟商的《认购协议书》销售,足以让业主相信中介公司是具备销售权限的,在这种事情下,业主处分自身资金购买房屋,全程开辟商未监管、未提醒,存在过错,应当对业主的损失承担部分过错责任。
临高县有关部门删除风险预警,是否应承担失管责任?赵良善讲,临高县住房保障与房产服务中心于2021年11月发布的《对于海南房估师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销售商品住房存在风险预警》,讲明在2021年11月该中介公司的各种销售行为就差不多涉嫌违法,行政机构是否担责需推断删除缘故。如中介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合法,亦未采取合理措施事情下,行政部门无依据删除的,属于监管失责,也应当承担监管不严的相关责任。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杨德合张鹏康编辑董琳
来源:多特软件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