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全链条监管

时间:2022-06-03 14:04:57 推荐 1636

(记者 郭霁莹)6月2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全链条监管。

通知提出,严格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治理。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治理和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治理有关规定,严格检测机构和人员审批准入。举办主体应当符合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相应条件,对具备医学专业背景、举办经验丰富、执业记录良好、注册资本与实际投入资金一致的,应依法依规优先审批。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还应具备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条件及PCR实验室条件,在相应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检测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经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核酸检测工作。承担大规模核酸检测任务的,还应符合大规模核酸检测实验室治理规定,近两年内未受行政处罚,且最近两次省级以上室间质评结果合格。

通知并且要求,强化核酸检测机构日常监督治理,并加强应急状态下核酸检测机构监管。在发生聚集性疫情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过程中,检测机构要进一步增加依法执业和质量操纵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室内质控措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向每一家承担检测任务的医学检验实验室派驻临床检验专家作为质量监督员,驻点进行全流程监管,重点监督实验室技术人员操作是否规范、检测样本与接收样本是否匹配、检测结果上报是否准确等。承担检测任务的医学检验实验室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全程记录加样、核酸提取和扩增、报告等重点环节,影像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备查。一旦浮现“假阳性”或“假阴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对个案进行调查追踪和缘故分析,查找系统漏洞,防止相关事情再次发生。

此外,各地要落实核酸检测机构准入退出机制,设立“红绿灯”,在依法准入时对符合条件的举办主体实行“绿灯”优先审批的并且,坚决落实“黄灯”整改、“红灯”退出机制。对投诉举报多、质量咨询题突出、有别良执业行为、室间质评别合格的,亮“黄灯”予以警告、通报批判,催促马上整改;整改后仍别合格的,依法取消核酸检测资质。对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检测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亮“红灯”直截了当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各地要及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同意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

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