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于6月4日13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要求湖南、贵州、广西、江西、福建、广东、浙江、安徽等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按照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来源:中国天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