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支持将闲置商办楼等非居住房屋改建为保租房热顶
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通知明确,支持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酒店)、 厂房、研发用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通知明确,支持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酒店)、 厂房、研发用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