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调整防汛救灾气象服务为四级应急响应
由于强降水范围减小,强度减弱,中央气象台于8月14日06时解除暴雨蓝色预警,中国气象局局领导于08时30分签发命令,为接着做好防汛救灾气象服务工作,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减灾司、预报司、观测司,气象中心、气候中心、卫星中心、信息中心、数值预报中心、探测中心、公共服务中心、气科院、人影中心、宣传科普中心(报社)、服务中心、华风集团调整防汛救灾气象服务Ⅱ级为Ⅳ级应急响应。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区、市)气象局依照实际研判调整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值班值守,滚动做好强降雨及强对流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服务,高度警惕暴雨引发的都市内涝以及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有重要事情及时报告中国气象局。
来源:中国天气网